法律题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4:09:39
小李于2001年6月1日向小王借款1万元整,约定2001年8月1日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但是,小李届期没有还款。小王碍于情面一直不好意思向他催讨,也没有向法院起诉。
问:
(1)假设今天是2003年7月20日,这笔债务还受法律保护吗?为什么?
(2)假设小李在小王没有以任何方式主张权利的情况下,于2003年9月1日主动将这笔欠款还给小王,小王能接受吗?这合法吗?为什么?

1当然,权力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力有侵犯2年内提出诉讼受法律保护,在2003年8月1号之前受保护。
2债务人主动清偿债务当然能接受。

完全同意楼上的意见

不完全统一楼上的意见 时间为2003年6月1日

其实这笔债务都受法律保护的,只不过在2003年8月1日以后,超过了诉讼实效.在小王起诉后,法院还是会受理的,不过因为失去了胜诉权,所以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从头到尾,这个实体权利都是一直存在的.
第二个问题呢,小王是有权利接受的,而且在接受后,小李不能以超过诉讼时效而要求小王返还这笔债务的.

是2003年8月1日,一楼说的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