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问题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3:12:39
家里因下大雨刮大风,将院中的树连根拔起刮到在了,前面邻居家的房顶上了,(跟前边一家的邻居相隔一条路,有5-6米的街道距离)树倒后倾斜倒在了,对面的邻居房檐上,房檐处受到树的倾倒的应力,有点裂纹,邻居要我们给修房,因未达成,就找到了村里调解,并签了协议(此房事后如有问题与我们无关),给了对方2000块钱,这样的自然现象造成的天灾人祸,应该要我们来赔偿吗,请高人给于指点,谢!
请高人给予指点一下

应该换个想法去考虑下,反过来看看。 我不懂法律 说不清楚。

意外事件,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公平责任原则.你需要赔偿
《民法通则》第132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协议已经都签了钱也赔完了你在来问何不合理,已经问的没有意义了朋友。
上面2个朋友答的都可以参考,因为132条说的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不是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所以我觉得可以赔也可以不赔,(但是大家都是街坊赔一点好搞关系嘛。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