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共面积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3:34:20
我所居住的房屋是简易筒子楼,有两个公共厕所,每一层有四户人家,我买下了其中挨着的三户,在最外面加了一道门,邻居的厨房离我家很近,我们和邻居定下协议,我们使用他的厨房,他们占用两个厕所。我就可以把他的厨房改造成厕所。不过我担心我们的这种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因为他的厨房是包括在他的房产里的,而厕所属于公共面积,万一等我改造完成之后,他们反悔了怎么办。我们的协议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房屋公摊面积共用地方不允许个人独占,这样的协议不会被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请慎重。

个人观点
既然你们双方已经达成协议,经过公证已经具有法律效益,
受法律保护,最好还是到有关部门咨询一下,免得以后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