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否有加快调查效率的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4:11:45
现在他们交警让我等到13号,可是我6号就被车撞了,能不能让他们先进行调查,先把责任确定了再说,因为我现在是学生,没钱垫付医药费用。而且在事故中我的手机也被压坏了,要他们加快办事效率可以不可以,有这方面的法律知识的网页可以留下来,谢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你可以要求其保险金额预付或者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都可能需要时间。要是你直接去催交通管理部门也比较唐突,因此,建议你向医院说明情况拖延或者向你同学朋友借钱,留好所以票据,为以后权利救济做准备!

应该说他们的安排还在规定范围内,你可以请交警部门督促肇事方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费用,然后耐心等待调查结论和调解.
如果你认为交警执法效率低下,可以向上级交警,公安部门督查,司法部门,政府机关等投诉,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你去司法局咨询一下,他们比较有经验,而且当面谈还能说清楚,只咨询应该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