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手房东处租来的房子是否具有再转让给其他人使用的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3:42:25
去年我们从一位二手房东处承租一店面,后来因私人原因不能继续开店,而将房子转让给另一用户使用,其中我们签定了转让合同与租赁合同,但未在第三方见证人存在下签定,请问该合同是否有效?我们是否具有转让使用权并对此收取一定转让费?
原出租人是同意我们转租的。那转让与转租概念是否一样呢?转让合同期到了后,原二手出租人是否有权收回房子?而受转让者在合同期到之前都有转让权,但到期后则无?

可以的。
把房子租下来后,可再以高价整栋转租给别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承租人享有以下权利:
  1、接收房屋并按约定使用的权利;
  2、利用房屋进行收益的权利;
  3、要求出租人维修房屋的权利;
  4、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权利;
  5、房屋转让时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关键不是有没有第三方见证。
而是在原租赁合同中是否有明确授权你可以转,如果没有明确授权你可以转租,那么你是无权转租的,除非取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如果你擅自转租,原出租人又不同意,那你的转租合同是无效的,且原出租人有权以你违约为由收回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