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包装物时收回的残料价值应冲减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7:39:47
包装物的出借的一系列会计分录是怎样的?老是出其出售混淆
闲则散 - 副总裁 十一级 ,您好!你的回答必然是无误的,但我不明白的是:既然是出借,那它为什么会没有收入呢?而出租是要收取租金的.照这样理解,出借不如出租划算.不知这样认为对否?

“reherry - 进士出身 九级”:你好,我来斗胆回答战友的这个问题。万望勿怪!

按我的理解:出借包装物时收回的残料价值应冲减“销售费用”:

借:原材料
贷:销售费用

出借时:只需在备查簿中记录,不做分录。成本再出库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或五五摊销法摊销一般:
借:销售费用
贷:包装物

如果有不同见解,请指正!!

补充:你的理解是对的,出借不如出租划算,因为本身出借包装物可以认为是一种销售手段,不可能因为包装物产生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