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出现问题,谁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5:08:52
家里老人生前留有一处住房,有4个儿女.2男2女.大女儿至今未婚,小女儿已离婚.老人留下的房子一直由大儿子居住,老人在时老人在外租房子.老人一直由小女照顾.现老人去世,大女儿和二儿子都同意房子给小女儿,老人生前也口头说过给小女儿.现在大儿子要求小女儿必须给他1万元他才肯搬走.大儿子在外有新房,小女儿则和姐姐住在一起.
问:现在要是给大儿子钱,小女儿需要留什么手续?
大女儿至今未婚若起诉,房子是否归大女儿,别人无权?
(注:房子是公房.)

老人生前并未留下遗嘱,让其任意一个儿女继承,所以四个儿女有权继承,既然大女儿和二儿子同意房子给小女儿,也就表明大女儿和二儿子不争夺此房,而大儿子不同意,则大儿子也确有权享有住房的一部分,如果房子归小女儿,大儿子向小女儿要一万元,也是合法合情合理,在付钱以前,要大儿子大女儿,二儿子写一份争夺房子的放弃书,进行公证,然后小女儿进行过户,小女儿该给的钱就给,如果要争夺此房,四个儿女都是老人的第一继承人,都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