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租房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0:05:08
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
咨询一下,我租了一处房子,从二手房东处租的,现在业主知道了,不允许,二手房东让我搬走,怎么办呢?我才入住十来天!搬家费了很大劲.花了钱,这里也交了押金租金的!
当时没有问清房子是他的还是别人的,也没有签合同,口头约定租半年!不知能受到保护不?我可以要求他赔偿哪些费用呢?

搬走,二手房东没有权利出租房子给你,你们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除非真正的房东承认了这个合同,你和二手房东之间的合同才有效,如果他不承认,就是无效的。
如果你当时不知道二手房东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那么可以向他要求赔偿损失(搬家的费用等等),并返还你的押金和租金。如果你要是当时就知道他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只是个二手房东,那么你只能要求他返还你的押金和租金。

买房或者租房中,会遇见各种各样的产权问题,很多纠纷也是因为产权不清楚而造成的,因此,你不论是买房还是租房,一定要先搞清楚产权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利益。我这里将一些常见的产权问题做了一个集纳,供大家参考。

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有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
。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

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年到10年不等。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

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典契中一般规定,到期不赎的,由承典人改典为买,也可经双方协商,续期再典。承典人除占有房屋供自己使用外,在典权存续期内,还可以将房屋转典,或出租给他人,并且可以典权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物。

抵押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抵押给他人的权利。房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租赁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的权利。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便处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全部产权和部分产权:全部产权亦称全权,是指购房者拥有了对住宅的各项支配权利(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住宅全部产权的概念,等同于住宅的所有权或产权,它所以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