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的机关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8:51:21

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的机关是公务员主管部门,地方一般为组织或者人事部门。
  如果公务员对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1)受理申诉的机关决定立案后,应当按照《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委员会,负责案件的审理和对案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等工作。公正委员会成员的人选,由工作机构提出,报受理申诉的机关审定,或由受理申诉的机关直接指定。
(2)公正委员会组成后,受理申诉的机关应当在五日内将公正委员会成员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和被申诉的机关,并告知其有要求公正委员会成员回避的权利。
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应当在接到国家公务员递交的申诉书后的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特殊情况,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的机关是公务员主管部门。
依据
《公务员法》第九十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