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冰箱时,商家涉嫌以次充好,如何索要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1:28:23
5月7日,在一家大生产购买LG冰箱一台,送货时数次拖延,屡次打电话询问,对方态度消极,始终没有做出及时和明确答复,该商场几个部门互相扯皮,推卸责任,一直拖了6天时间。其间送货工人和销售人员均问过我该机是否为样机的话,于是产生怀疑,我去商场验货,却说货已经发出,让我回家等。直到13日晚上9点半,货才送到,打开看时,发现诸多问题:

1、冰箱三个门的塑料膜均已扯开;
2、门上封条被撕下,贴在冰箱后面;
3、电源电线磨损严重,部分表面发黑,也无塑料包装;
4、中门2个抽屉上也无封条(上下门有,所以中门也应该有)
5、后下的散热板有一部分明显翘起,可以看见里面的海绵;
6、后壁有多道划痕
7、中间抽屉中发现一枚单独的螺丝(如有备用配件,是否应该用塑料袋封装完好?而且单独一枚螺丝找不到任何用处。)

从上面情况来看,该冰箱属于旧机(样机/退货机?),而且我要求换货时,均以无货为理由搪塞。找到商场经理后,协商退货事宜,但只给原价退货;或者补偿200元,按照样机出售,这两条我均不能接受。

我是五一促销期间购买的,价值3970元,现在同型号商品在其他商场价值4800元。也就是说原价退货后的钱根本买不到一样的机器。我买的是冰箱,交钱的时候我的钱就变成冰箱了,而冰箱涨价后带来的损失他们并没有给我赔偿。

请问出现以上问题,我该如何向商家索要赔偿?

商家是否涉嫌以次充好?我可否按照现在市场价格要求商家进行退货赔偿?期间发生的电话费、车费、误工费(至少4天时间无法出门),是否可以一并要求赔偿?还有有关双倍赔偿问题,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请法律相关人士给与解答,不胜感激!!
对不起,管理员能不能把这个问题放到“消费维权”的板块去,我发的这个地方似乎不太合适,谢谢

一般是先由消协协调,如直接打官司可能还要走这一步,但消协的先期意见会即使后打官司也会被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不知道你的这些情况发现时有没有起用冰箱,最好是他们送货时你就发现有他们他们送货人员的签字确认,那样你就很有利。不然会很罗嗦,再有你去和商场协调时要多几个人做证明,不然就2人说不清。
按原价退货就看你接不接受。按样机赔200是没理由的,只要在你原来的发票上没有其他附带条件就是无理。促销不是理由。
赔偿多少建议先找315。他们有电话有网站,建议网站,电话难打。(希望你在大城市,小地方有点麻烦)

其实你这个问题,当初送货的时候可以拒绝签收。现在已经签收了,取证就比较难。

如果你能有足够的证据他们给你的不是新机器,你可以按照消法维护你的权益:购买的商品有欺诈的。不是全新的就是欺诈行为。如果协商不成的,你可以直接投诉到品牌厂家,要求他们来处理。

最近关于LG的翻新问题不少,你注意搜索一下就知道了。

关于误工等,尽力协商吧,就算到法院,一般都不支持的。

根据个人售后的经验来说,这个事情可以到到消协投诉,但是当地的消协和商场都是有一定的公关的关系,所以也都是三方座在一起协调解决。商场是应该无条件退货的,另外顾客可以要求赔付往返的车费,这些是在消法上有规定的。其他的赔偿,商家是可以拒绝的。我是说除了车费,没有其他的赔偿规定。在三方协调的同时,消协部分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协调,得到部分的赔偿也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