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贵重物品拒为私有,是违法行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5:17:10
请问:捡到贵重物品,拒为己有,算是违法行为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一台笔记本在学校停车棚里弄丢了,被一个人捡去了,没有上缴,但是学校监控录象把他捡本子的过程全部录了下来,这个人不是我们学校,是在我们学校附近。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过去了,这几天我已经知道这个人的住址,可以找到他。请问,在我下次再碰到他,我该怎么做?如果问他要他不承认,我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你也可以起诉,如果你的电脑很值钱的话,你就可以告他侵占罪了,侵占罪是自诉案件,所以要你自己起诉的
如果你心肠好,不想对方吃官司的话,就打民事官司,要他返还不当得利就是了

这件事情上你直接就可以报警了.

首先,一定要先报警,避免出现纠纷,造成你们的其他过失。
其次,此人行为属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可以起诉赔偿。但起诉前需要准备大量的证据,包括警方出具的证明。

直接要,如果对方不承认,你就告诉他你已经看到监控录象了,我想对方应该回给你的.当然如果对方不上路子,你就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