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adsl问题(法律达人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3:51:24
本人是在读大学生,06年2月20日用寝室电话办理了校园宽带包年业务1.5M,今天3月电信打电话给我说:"我的宽带已经到期,需不需要再办一个."在办理新的宽带的时候我们还专门问了一下需不需要注销(因为是同一个电话),当得到不需要的答复后进行了办理.到今天5月18号,电信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我没有注销.需要到营业厅办理注销手续.还说着段时间(2月20到5月18)每月要交130的费用,这不是摆明在抢钱吗!!但又一想自己在办理的时候按程序留下了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请我一定非得交这比钱吗?在说我现在也在用同样的一个电话在上网啊应该不存在占用它的带宽吧!(虽然那天我们办理的时候没有证据但是我可以用人格担保)请问我拒绝交费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我准备带这它们开给我的两张发票去理论一下,实在不行打电话给楚天都市报或消协(而且我好象也没有签任何协议,只开了个发票)

拖着不去,最后就不了了之了,这是他们为了提高业务收入的手段
<br>只要电信打电话来 就不接,或拒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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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他们不敢随便停你现在的宽带的 停了可以去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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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时间久了,他们知道钱收不回的时候就不会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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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现在只能这样了,你处于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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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要不然就只能交钱了,你先暂时答应说去营业厅交,但是又不去
<br>他们就不敢停你宽带,因为你没说不交,就这样拖,打迂回战,在等宽带到期就不用了,用别的吧,或者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就可以了 。然后就没你的事了
<br>他们不会为了100多 满世界的去找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