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工商行政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9:54:11
本人属县分联通公司合作营业厅,店面积50多平方米,业务有放卖号码,手机入网缴费,手机维修等,当时在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时只写有手机维修,允许入网,我也曾强调过还有放卖号码、入网缴费业务,但工商局坚决拒绝办理,现又对我店进行放卖号码、入网缴费的处罚,没收一直以来放卖号码的全部收入并处罚款,请问这合法吗??我曾多次去工商部门办理该相关执照,都被拒绝,现在他们反倒处罚我们,这似乎太不合法了吧,请专家点拨为盼!
合作营业厅其实也就是分销商,工商局只允许我办理维修、代缴费,而禁止我们办理入网、放卖号码等业务。又拒绝我们办理相关执照,现要处罚,似乎很不合法啊!
1楼的你回答不完全啊,没解决到问题,在线等!!
追加分数啊!!

一、关于“我也曾强调过还有放卖号码、入网业务,但工商局坚决拒绝办理”的事实,如果你有书面申请可以证明你曾提出申请的事实,可以依据《行政许可法》起诉工商局不作为。但如果没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很难证明工商局违法。
二、申辩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同时还有个权利叫做“陈述”。司法文书中没有“申辩书”这种专门的文书类别,题目中所说“申辩书”没有固定格式,你可以《情况说明》的形式把你的有关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提交给工商局即可。
三、起诉书是在提起行政诉讼时向法院递交的文书,有规定的格式。但如果你不想打行政官司的话(就本案而言,胜率极小),建议不要用该格式,否则容易引起工商局的反感而使得效果适得其反。
四、因为你的具体情况你本人最为了解,所以有关情况说明应尽量由你本人书写。在这里代写的话,很多事实将可能遗漏。这里拟个格式段落,有关具体内容请你自己充实,希望有帮助。

附: 《关于XX(店名)经营放卖号码、入网业务的情况说明》
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X年X月X日,贵局对本营业厅(个体工商户的话可以写“本人”)进行执法检查,以……为由,认定本营业厅存在……的违法行为。关于贵局认定的上述事实,本营业厅现将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本营业厅系于X年X月X日向贵局申请注册成立,目前核准的经营范围有手机维修、代缴费业务。在申请注册时,本营业厅提出经营范围还包括手机入网缴费,手机维修等业务,但贵局未予核准(把有关申请、未予核准的事实经过进行说明)。以上陈述的事实可以……为证。
本营业厅以为,经营放卖号码、入网业务的同时经营手机入网缴费,手机维修业务是同行的一贯作法,亦是本营业厅在成立初期即确定的服务内容。由于某些原因,手机入网缴费,手机维修在注册时未被核准,此后,本营业厅亦曾多次向贵局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手机入网缴费,手机维修业务。因此,本营业厅在主观上并非故意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客观上……(说明可以减轻的事实理由)。恳请贵局明查事实,考虑本店的实际情况,减轻或酌情免除对本营业厅的行政处罚。

XXX营业厅
X年X月X日

按规定办理。
工商行政处罚内容
1.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在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