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重大交通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0:33:58
5月22日中午大概2点左右我开车在市区本车道自西向东正常行驶,与对面车道上一辆货车会车时,货车后面突然冲出一辆三轮摩托车自东向西超车时,在我车道上与我车相撞,三轮摩托车后面货箱上坐着一男一女2个人被甩出来,女子撞在我车前面板后掉在地上当场死亡,男子被甩在地上头部受伤,我报警后送往医院急救。我当时的速度大概在30码左右。另外城区有规定三轮车不许载人,还有机动车限速40码。
1 请问在这起事故中我应承担什么责任?

2 事实绝对和我说的一样,我当时的速度只有30几码,不超过40码。但是交警随后给我录口供时诱导我把速度说成40---50码,请问他们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吗?这个对责任认定有没有什么影响?
3 交警昨天叫我拿2万元钱,我实在是拿不出来,只拿了1万,他还要我拿,请问我应该拿这个钱吗?
4 法律对事故责任认定有没有时间规定,什么时候能放车?
5 如果死者家属上法院起诉,能起诉我吗?
6 如果三轮车驾驶员没有赔偿能力,我会不会承担连带责任?
随后交警给我录的笔录上我说了3种车速,最先是40-50码,然后说是42-43码,最后录完了他让我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错了的可以改,我才清醒的想起来我当时的速度没超过40码?请问交警一般怎么会判断我这份口供,他们会根据当时的现场情况图做出正确的判断吗?

1、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对方摩托车超车占了你的车道,至少要负主要责任以上,你是否有责任,主要看你是否有违章的情况,你说的车速问题,可能是其中的原因。譬如该路段规定了车速,你超过了,那就是过错,要负一定责任的。城市一般道路最高时速60公里/时,具体有规定的路段按照规定的时速执行。也就是说,你的责任怎么样也不会高到同等责任以上的。
2、交警在还没有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下,要你先拿钱出来抢救对方伤者,是可以的,但对方也是机动车(雨非机动车和行人不一样),抢救入院费用有1万已经够多的了,其他的应该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否则多出了钱是要不回来的。
3、法律对事故责任认定时间是有规定的,一般事故15天之内,重大交通事故25天之内。
4、交通事故的经济赔偿官司属于民事官司,死者家属可以到法院起诉你,不过起诉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不要紧的。
5、三轮车驾驶员没有赔偿能力是它的事情,你和他之间没有经济连带关系,不可能负连带赔偿责任。你只需要付你应该付的那一部分责任。

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