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律师或者法学系的同学,我咨询点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0:50:37
我是XX大学的一名国防生,当初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的时候是一个,校方,军方,本人,3方签订的一式三份的合同,现在我已经上到第二年了,学校突然间和国防生选培办一起出台了一份叫做《XX大学国防生管理暂行规定》的一个东东!上面有一条是关于,如果你的学习有2科及2科以上的考试未过(补考过了也不算)要扣去国防生奖学金的10%,多一科就多扣5% ,封顶20%。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暂行规定》有没有法律效力~我本人认为当初入学前签订这份国防奖学金协议的时候并没有这些规定,我想问下这个算不算霸王条款,我可不可以不履行这个规定。
如果这个《暂行规定》是无效的,最好您能帮我找到,相关的法律证明说明下这个《暂行规定》就是无效的。麻烦了,在线等!!!

不能武断说有效或无效。只能说其对颁布以前的主体不一定适用。法理上,应该说有效,但是,对你不一定适用。

该规定显然对制定颁布之后的学生有约束力。当然是有效的。

但是,该规定对之前的主体就不一定适用了。

如果该规定中没有明文规定,其适用范围和时间,就可以认为其不适用之前的学生。

根据法理“法不溯及既往”,新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本处的规定就是属于规范性文件,不是法律法规),原则上不能溯及旧的主体。

一般来说,法不溯及既往。但我国司法实践中类似的“溯及既往”的司法解释并不少见。因此,溯及力的问题主要应当依据法条,如果法条没有规定,就认为适用法理,没有溯及力,如果法条有规定,就只能按照法条进行处理。

貌似是有效的~!。属于一个规定。。对于你来说只有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