棘手的婚前财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2:29:23
我现认识一男友,大家觉得还比较满意所以准备结婚.我们都经历过坎坷的婚姻,不愿对方再受到伤害.他有一个孩子,他现在住的房子是按揭买的,(现在还在还),他与前妻离婚后办有经公证过的协议(孩子18岁必须过户给孩子,他可以居住到老).现在我们俩准备结婚,我的房子也是在还按揭,且我的房子已办理了房产证,我还有一套房子款已付完但房产证还未办下来,请问我的2套房子该怎样处理才好,我也有自己的孩子.
有人建议我现在立遗嘱给我孩子,有人说只要我能提供付款凭据,房子永远与他孩子无关,有关也只是婚后按揭的金额.

第一套,产证已经办下来的房子,属于你所有。但发生继承之后,现任丈夫有权继承一半。

第二套,如果产证办在你名下,那跟前面一种情况相同。如果产证办了二个人的名字,就是共有。

建议你,将产证作在自己名下。公正立一份遗嘱留给自己孩子。或者,现在就直接将有关房产的全部权利转到你的孩子名下。

还是立遗嘱吧,先办好了以免以后出现问题.

你如果想从法律上保护自己,
那你就进行公证。

那个人建议你的没有错。但是为了安全起见,你到公证处公证一下更好。同时,我还觉得为了让你们的感情更好,你们应加一个公证,你们自已用自己的钱还房款。其他的钱可以合用。这样,房子就给你的孩子就没有问题了。其他的钱,也要小心处理。这样才会减轻矛盾。不给别人说坏话的机会。
同时,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