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有没有法律直接规定自筹经费研究生是否享受普通奖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4:39:09
关于自筹经费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也就是那个生活补助)到底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我看有的学校提供,有的学校不提供。更可气的是,我们上届自费学生有,下届自费学生也有,只有我们没有。而且我们下两届的公费比例比我们高出恩多,非常气愤。据说上届的公费生是每年交3000块钱,不是学费,其实就是用一个变向的生活补助,正好分十二个月,每月250元返还,也就是发放给他们的补助。但他们第二年,也就是我们入学的那年,他们跟随我们这届的政策公费生不再自己交这3000,但仍发放补助。
可为什么我们就没有跟随下一届的一样自费生也可以领取补助呢?下届的自费生也只是交学费和住宿费,补助就是纯粹学校或者国家给的,不是像以前的那种自己交了又返还的。
哪位朋友能查到具体的法律规定,我只见一个94年的,只说定向和委培除外,但不知道那时是不是因为没有自筹经费这种形式而没有规定?俺自己就是法学的,如果能找到法律依据,豆跟学校打官司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的研究生有国家计划内、国家计划外之分。国家计划内包括非定向生和定向生。被国家计划内录取的学生在学习期间由国家拨款培养;国家计划外研究生又分为委培生和自筹经费生,委培生的培养经费由委培单位负担,自筹经费生的培养经费由自己负担。
自筹经费研究生国家不负责就业,毕业时,由学校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毕业生自谋职业,找到用人单位后,学校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派遣;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要转入学校。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前要与招生单位签订自筹协议,一般被学校录取的自筹资金生不享受普通奖学金待遇。
但现在也有学校发的,那是因为现在竞争生源学校自己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