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正当防卫与见义勇为的区别与联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8:13:49
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如果不符合这个时间条件的防卫,称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有两种: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就实施防卫,即"先下手为强"叫事前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实施的防卫,叫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
见义勇为当然是好事,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有罪的.
尤其是在严重威胁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情况下.更需要见义勇为.否则有一天我们遭遇犯罪时,岂不惨载.
见义勇为有限度,不能对任何犯罪都痛下杀手,那肯定是要犯罪的.能有效制止犯罪就行了.

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见义勇为是道德义务。
  正当防卫:是一种对他人造成了侵害但不受法律制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何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简单说来,就是以暴制暴。正当防卫实施以能使犯罪行为的中止为限。一旦犯罪行为中止,正当防卫即应终止。正当防卫超过制止犯罪的界限而对犯罪分子造成过度损害的成立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应当负法律责任。对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爆炸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无限制防卫。对犯罪分子造成的任何侵害均不负法律责任。
  见义勇为是一种道德标准。指的是行为人在他人受到不法侵害或其他困难需要帮助时不顾个人安危而挺身相救的高尚道德。
  两者的区别:
  目的不同:正当防卫既可以是为保护自身利益也可以视为保护他人或国家利益。见义勇为一般是为了保护他人或国家利益。
  针对对象不同:正当防卫一般针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见义勇为即可针对犯罪行为也可针对其他自然原因等造成的困难。

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

legitimate defence

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反击,致使侵害人受到某种损害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需要具备两方面的要件,即侵害方面的要件和防卫方面的要件。

侵害方面的要件是:①必须存在不法侵害的行为。②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对于预备的或想象的侵害行为,不能借口正当防卫,先发制人,而只能采取预防措施;对于已经实施的侵害行为,如果没有实施到底而中止或者已经实施完了,也不能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但侵害行为虽已完成,却在仍能排除其危害的情况下,则应认为侵害行为仍在继续中。例如罪犯抢夺他人财物逃跑,事主立即追踪并强行将财物夺回的行为应属正当防卫。如果抢夺者已经逃匿,事后被事主发现,就不能认为侵害的事实正在进行。

防卫方面的要件是:①防卫必须针对侵害人本人,而不能针对第三人。如果实施了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方法,不能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②防卫不能过当。即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