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解除合同)应该写什么理由好,既不损害企业利益,有不影响人家再次求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6:43:24
解聘应该写什么理由好,既不损害企业利益,有不影响人家再次求职?
这个问题同样实用于被解聘时,与单位商量中,如果单位写因为旷工类似的原因解除合同,势必对以后的求职不利。

单位只能给已经形成旷工事实的员工原因写旷工,要是写因为不能胜任才解聘,他怕你去要求赔偿。谁叫人家是用人单位呢,不过好象2天旷工不能开除的 要15天。

即然是解除...就存在必然的因素....直说就好了.....

没事的,呵呵,我就有被解聘过,只不过你心态放正就好了,不要以为是自己失败了,当是一次工作的教训,这样更有助于以后的工作。

不写,或不合适本部门工作

不好说啊 你还是看着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