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快递意外情况该谁负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0:44:39
1,发件人发货,快递公司签字接单,货物到达后,收件人先签字,后接物,但拆开后发现物品损坏或者被盗.
2,发件人发货,快递公司签字接单,货物到达后,收件人在未签字的前提下,先拆开检查,发现物品损坏或者被盗,然后拒绝签收.
谢谢!
两种情况下发件人都没有责任么?就因为快递公司已经签字接手了?

对于第一个问题
你已经签字了 所以责任是你自己的 签字画押了!

对于第二个问题
逻辑混乱
收件人在未签字的前提下,先拆开检查

实际情况是 必须先签字 再拆开检查 不签字 就不准拆开检查

所以第二种情况不存在!

发件人是没有责任的
有责任的还可以是快递公司

我只说自己的观点
从手续上,发件人在发件的时候,包装的封口必须在快递人员在的情况下,所以发出来的件肯定是好的,所以发件人是没有责任的.就算发出来的货是坏的,但是单子上必须注明(单子上有物品这一栏的).在接到快件的时候,大部分人都是先签收然后在打开来看,其实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仔细看看邮政提醒就会发现,收件的时候应该是先和快递人确认自己的身份,然后打开来看,再决定是否要签收.东西不对可以选择拒收,这样东西他就得带回去.要是自己认识的人寄过来的,就得当着快递人的面打开,当场核对,这样就是坏了或者丢了都说的清楚,而且稳妥,全面,让对方没有理由反驳.
如果是没保价而且是快递公司造成的损失,那么快递公司就得赔偿,但是有个上线,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规定,在几倍快递费之内赔偿.要是保价了,就得原价赔偿.希望能帮到您

没有保险,也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