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刑事诉讼法第261条内容和详细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9:00:08
如题~~如果犯了第第261条处罚结果是如何
例子:某人被交警写了罚单之后不服气~开倒车去撞交警~撞了2次~~把交警撞倒地上轻伤~~之后由于害怕逃离现场...但是内心谴责过会儿还是回到现场来。。。
这样的事最严重和最轻判什么刑
打错了~是第61条

你说的二百六十一条是遗弃罪.你是不是弄错了?
是不是想说交通肇事罪逃逸的情况?

你所举例的情况,已经算故意伤害罪.而不是简单的交通肇事罪了,而事后返回应该来说等同于自首,跟交通肇事后逃逸后返回是不同性质的.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是故意伤害主动自首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刑处.所以会在三年以下的刑期再减轻一些的.

最后祝好运!

刑事诉讼法没有261条那么多.你说的261条不知从何说起,刑法的261条是遗弃罪,不知所云.

至于你说的情况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轻伤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至于逃离不逃离现场是量刑的酌情情节.

他的情节应该是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因为是驾驶机动车辆去撞人,检察机关可以以故意杀人(未遂)、危害公共安全起诉。但是从本案看,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也只会按故意伤害来定罪。应该是3年以下,所以现在强烈建议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争取调解或者从轻处罚。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遗弃罪的主要特征是:犯罪对象必须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犯罪的客观方面必须有遗弃行为,其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不作为,即行为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又有扶养能力却拒不履行这种义务,但是也可以使用作为的方式实施;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不履行扶养义务会给被扶养人造成困难,带来危害,仍拒绝履行法定扶养义务。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
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
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