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专家:寝室灯泡坏了,可以让学生掏钱换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5:08:41
我是一名大学生,住在学校1200一年的学生公寓里,最近学校竟然有这样的规定:寝室一切坏了的东西,都必须由学生自己掏钱才能维修,比如说灯泡因使用时间过长而自己坏掉,下水管道漏水等。如果说是人为的损坏还情有可原,可这些自然坏掉的东西为什么要由我们出钱来维修呢?难道1200一年的“房租”竟然还不包括这点费用在里面?特别要问的是:学校是否有权力做出这样硬性的规定?期望专家给予解惑........

我们学校也是1200一年,4个人的宿舍就4800了,还不赚疯啊,连这点东西都不负责修,的确是他们的错啊。
不过我们学校倒是好,什么都负责修理。包括我们进不去宿舍,故意踢坏了门,他们也没问就修了。

我们学校六人间是1000元一年,加一起就6000.但是维修费用不用自己出.电费水费也不用出.

我们学校东西坏了,都是报到管理员那里,然后报修,除非知道是故意损坏的才拿钱。平常没拿过钱。

支持你们告学校!

当然是找学校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