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内容可以当作证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1:37:00
法律上认可吗?

有什么条件

根据2002年4月1日以前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即只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而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据。

证人不能出庭作证 用录音就可以代替
证据有下列七种: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所以你所说的录音资料属于证据。
但必须用 和法的手段来取得

条件就是你不能对录音做任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