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决定权和最高立法权有什么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21:22:17
什么是决定权,什么是立法权?
有什么不同?
怎么区别?

谈到立法权,首先要知道什么是立法。“立法”一词早见于我国古代典籍《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律书》和《汉书·刑法志》,但我国古代典籍中所说的立法不同于近现代立法一词的含义,它主要指制法设刑。《汉书·刑法志》说:“圣人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史记·律书》中说 :“王者制事立法”。

国外学者对立法的解释也有所不同。美国《大百科全书》认为“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为了规范社会行为,而制定法律规范的活动。”《牛津法律指南》对立法的定义是“立法通常指有权的个人或由法律确认的机关有意识地制定或改变法律的过程,是一种意志的表达。”《牛津法律大辞典》认为,立法“指通过具有特别法律制度赋予的有效地公布法律的权力和权威的人或机构的意志制定或修改法律的过程。”日本末川博所编《全订法字词典》则解释为:“立法,是与行政、司法相对应的概念。从形式意义上讲,不论法律名称如何,是指制定一般抽象的法规的工作。”

中国法学界目前对立法概念的解释不下十余种,其中最普遍的有所谓广义立法、狭义立法、和介乎广义狭义之间的立法等观点。而由于对广狭范围的理解也不一样,因此,对立法概念的最普遍解释至少有四种:第一,立法是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它的常设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这种特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第二,立法是指从中央到地方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第三,立法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即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各种不同的规范性 文件的活动。第四,立法是指一切有权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法规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法规的活动。本人认为立法就是国家机关依法创制、修改、废止法律的一种活动。国家统治者可基于不同的需要设计不同的立法体制,对立法权限进行不同的配置。

什么是立法权,学者之间也有不同的认识,并形成明显不同的两种对立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立法权是指以国家名义制定法律的权力,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专有权力;[1]立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的一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相对于行政权、司法权而分离的权力,是最高国家权力和整体权力,地方并不享有独立的完整的立法权。它们在立法上的权力宜称为“立法规权”,而不宜笼统称为“立法权”。[2]另外一种观点认为,现行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