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9:37:28
王某<男>与张某,女系夫妻,无子女,张某的父母已去世,夫妻两在一次旅游中死于车祸,三个月后王的父母与张的妹妹均起诉要继承遗产.问:
1.王的父母与张的妹妹是否有继承权?
2.他们各自应分得多少遗产?

1王的父母具有继承权。张的妹妹没有继承权
2王的父母获得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王的父母和张的妹妹都有继承权.
王和张在同一事故中死亡,互相之间不发生继承关系.所以他们的财产一人一半,王的遗产有王的父母继承.张的财产,因为没有父母子女(即排除第一顺序),所以有第二顺序的妹妹继承.

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话,可以登陆本人在百度的空间,和我联系.

1、王的父母有继承权,张的妹妹没有继承权。
2、王的父母继承全部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