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信主之前失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2:43:14
我是基督徒,未信主之前失处,我喜欢上一个主内的男孩,他也喜欢我。我觉得应该坦白,但怕失去那么宝贵的爱情。。请主内的弟兄姐妹帮忙解答,我该怎么做更得上帝的喜悦。。
失处=不是处女

虽然我不是基督徒 也并不是很清楚 你们所信从的是什么~也不是很清楚你们的信仰 如果冒犯请别见怪

我感觉 现在这个年代~ 非处并不是阻碍你去追求爱情的屏障~ 既然喜欢就去追求~ 如果在意就坦白告诉他~ 在你没有说出来之前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努力把

基督的意思是叫你这辈子不能和那个男孩在一起!等上天堂了再在一起!不过我想说;“根本没有天堂”

信仰不能融入本体 而变成了法规
信仰是精神的支撑 不是感情上的约束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上帝

不要太担心,受洗之前的错事都不算的。

洗礼是用水行的礼,表明信靠耶稣的宝血,洗去一切罪恶成为圣洁。是表明与主同死、同葬、同活。奉父、子、圣灵的名受洗,乃表明承认三位一体的上帝,归入他的名下,有份于他的生命。

顶楼上的
信主又不是让你当修女,国外那么多信徒,难道都是处女啊?
再说,他还不一定是处男呢!

我是基督教的,不怕主会原谅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