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希望大家能给我些帮助,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7:15:18
上个月我发生了一件交通事故,与一个中年妇女骑车相撞,这件事情按照道理来讲应该是双方都有责任,但是警察来了之后说是我全责,然后说给那个女人200私了算了,我当时觉得也不要麻烦了,就付了200。在事故认定书上双方签了字。这上面的内容写的是我负全责,我一次性支付对方200元作为赔偿,今后无往。但是没想到下午那个妇女到医院做了检查,查出是腰部压缩性骨折,然后又联系我去交通队解决事情,警察那边说还是让我们先私下解决,不行再说。到现在此事还是没有解决,对方一直在看病护理已经花去五六千元…………
我想请问一下各位,既然认定书上已经写了一次性支付对方200元作为赔偿 今后无往。那我还要负责任吗??如果还是要负责的,那我对这次责任认定有异议的,今后双方如果上了法院,我可以请求法院重新认定吗?
另外我想再问下关于某些赔偿费用的标准是怎么界定的,譬如说对方所要的护工费(他自己家请的保姆),还有什么后遗症费之类~~
希望大家能给予我些帮助,谢谢

你应该负一定责任。
如果你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起诉时你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认定和划分责任,来确定你赔偿对方数额的多少。
你说的护工费,实际为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像“后遗症”这类的提法,法律上是没有的,有后续治疗费的提法,但是等实际发生后,法院才给处理。

要负责任。
不可以。
医药费、交通费等按实际支出赔偿;护理费按保姆的工资计;后续治疗费也按实际支出付。

既然有了责任认定书,你是要负全责的,包含以后因这次交通事故所引发的一切费用:医疗费,误工费,赔偿金等。但如果当时你的认定书上已作了裁决,并支付了赔偿,就应作终审裁决,你应付出钱后拿到双方的裁决书,这是终审的证据。如没有,只能等待对方起诉,法院会依照证据判决。
在交通事故中,你开车,只要没有对方恶意碰瓷与自杀的证据,你都要负全责,这是法规。既然已经做过事故认定和赔偿金额,那就静观其变吧。
不过我认为,如果在这期间,作为当局者,应以积极的态度对待这件事,双方如在这件事上达到共识会更好

你自己签字,当然是自己负责那女的以后的一切医疗费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