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给碰伤责任应该谁来负?有没有这样的法律文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2:36:14
我孩子在学校楼梯台阶上摔到了 把眼上面碰着了还缝了三针.给孩子看伤的钱学校说应该由家长来出.责任也应该由家长负.有没有这样的法律文件?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孩子7岁 .全拖.是孩子自己上楼梯碰着的

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伤害的,学校如果未尽到相应保护义务的应由其承担责任。

由教育部制定,2002年9月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规定:学生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伤害事故是学生自己造成的,一般情况下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校承担责任
有 1民法上的人身伤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最高法院关于校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赔偿办法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