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卡利亚在谈到刑罚的及时性时指出:“惩罚犯罪的刑。”罚越是迅速和及时。就越是公正和有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7:50:05
结合我国刑事诉讼,谈谈你的看法。

1,从理想状态上说,刑罚越及时越好,最好是罪犯在犯罪当时,当场或犯罪后即被抓获,随即受到刑罚惩罚。

但是,刑罚及时性水平在提高刑罚效益的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支出更多的费用。刑罚及时性不仅具有生产性,其本身又具有消费性。

2,刑罚及时性水平的提高,意味着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国家需要投入大量的警力和司法力量,从而需要支出更多这方面的费用,即司法成本增加。

因此,当刑罚及时性水平提高到一定的程度时,再提高刑罚的及时性水平,则会出现国家边际刑罚成本大于边际刑罚效益的结果,反而得不偿失。所以,我们必须将刑罚的及时性水平保持在合理适当的水平,有效地与刑罚严厉性相组合,从而获取刑罚效益的成本资源的配置效益。

3,所谓刑罚严厉性与及时性的有效配置,是指在能够获取既定的等量的刑罚效益和刑罚确定性给定的条件下,在可以实现该预期的刑罚效益的代价高低不同的刑罚严厉性与及时性的组合中,处于最低代价支付的组合便是两者的有效配置。

由于不同水平的刑罚严厉性与及时性的组合,可以产生相同的刑罚效益,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在运用不同水平的两者的组合中所支付的刑罚成本是相等的。

4,相反,在全部可以实现等量的刑罚效益的两者的组合中,国家刑罚成本支付状况大体上可分为高代价的组合和低代价的组合两种,即在刑罚效益等量线上实际存在着低代价刑罚严厉性与刑罚及时性的组合和高代价刑罚严厉性与刑罚及时性的组合之分。因此,国家必须寻找低代价的刑罚严厉性与刑罚及时性的组合来实现预期的刑罚效益。

5,由于刑罚严厉性与刑罚及时性组合,在可以获取同等的刑罚效益和刑罚确定性给定的条件下,国家所支付的刑罚成本本身存在高低、多少之分,因此,我们必须寻找到两者最佳的配置,即在这一配置状态下,意味着国家既获取预期的等量的刑罚效益,而又是以最低的刑罚成本支出来实现的。

6,如果将不同性质的体现刑罚的严厉程度的具体刑种考虑进来,则刑罚严厉性与刑罚及时性的最优配置模式就会有所差别,即对刑罚严厉性水平、刑罚及时性水平的最优选择有所不同。

从总体上讲,刑罚的严厉程度可由财产刑、自由刑、生命刑来体现。就以财产刑来体现刑罚的严厉程度而言,由于国家适用财产刑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