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5:28:02

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的选举方式叫直接选举。间接选举是直接选举的对称,它是经过一个或几个中介环节的选举方式,因而间接选举有两级选举和多级选举之分。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的众议院的议员,有些国家的总统(如法国)由全国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我国宪法规定:“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所以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因为在一个县的范围内,群众对本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况比较熟悉和了解。实行直接选举,不仅可以比较容易地保证民主选举,而且便于人民群众对县级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实行有效的监督。而且把县一级的政权置于人民群众的
直接监督之下,无疑会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
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在县一级实
行直接选举,完全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间接选举方式的
采用,在不同国家也有不同的情况。有时候选人较多,因
而又有初选、预选的方式。初选是间接选举中常见的一种
方式,选举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选举选举人,即初选。
第二阶段再由选举人选举代表或官吏。美国总统、副总统
的选举即先由各州选举选举人,再由选举人选举总统、副
总统。除此之外,间接选举在有的国家还表现为多级选举
制。如印度联邦院议员大都由多级选举而产生,即先由选
民选出邦立法会议议员,再由邦立法会议选出选举团,由
选举团选举联邦院议员。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都由其下一级人民代表
大会选举。间接选举中也有预选的方式。选举前选民或代
表依法对所提候选人的测验性投票叫预选。中国选举法
规定,如果所提出的候选人的名额过多,可以进行预选,
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选举
之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且二者并用是我国选举
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我国,直接选举是比间接选举更
为完备的一种选举方式。它不仅有利于选民直接挑选他
们所信任和满意的人到国家政权机关中去代表他们行使
管理国家的权力,而且便于选民直接向代表反映意见和
要求,并监督代表的活动和通过代表监督政府工作,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