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要求法院从对方的工资中按月扣还我的欠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6:34:35
事情的经过大致描述一下:
2005年下半年,在杭州的时候,有个同事向我借了5万元钱,约定2006年3月底还清,到目前只还了部分,拖拖拉拉,有时候要了给些,有时候要了还不给,令我很生气。目前他人在长沙,公司总部在北京,而我已离开那个公司,和他不在一个地方,但我知道他每个月都有不少的工资和补贴入帐。我的问题是:
1. 我可否在我当地的法院起诉他,比如说广州;
2. 我可否在北京起诉他,因为他的公司在北京,他长期外派长沙;
3. 我可否委托他人在长沙起诉他,因为我跑来跑去划不来;
4. 我可否请求法院,要求他所在公司,按一定比例,每月的工资和补助里,直接打一部分款到我指定的户,而不需要再经手该欠款人,直致还清;
5. 由于起诉的法院不在北京,该法院是不是要通过北京的法院才可以,完成第4项的要求;
6. 这样的官司一般要打多久,我才能看到真金白银入我的帐户?
7. 自己打官司的花费大概多少?

谢谢各位了!!

您的问题多,建议当面或打电话咨询律师。

可以

可以

1、本案应当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
2、原告就被告,不能在北京起诉。
3、判决后,对方不履行的法院可以从其工作里扣。
4、简易程序最长3个月,普通程序最长6个月。
5、如果只起诉5万元,诉讼费应当是1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