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1:50:53
我想注册一个公司,但资金不足借了一部分钱,假充我注册资金是15万,而有5万是借的,那么我想以后通过公司所赚的钱来还,在公司账上,我的账应该怎么做呢,这5万是通过短期借款妥当还是应付账款或是其他应付款,谢谢各位了!

一楼,他说的是注册资金,贷方:应为实收资本才对啊。按工商规定好象不让借入资金办公司,所以,你只有把借来的钱当成自己的,才能注册公司。既然你将来要还,就说明不是很急,如果只是注册公司,公司成立后你马上还款,这叫抽逃资金,是不允许的。如果慢慢还是可以处理的,不过多少要有点偷机取巧才能做好这个帐。

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XX公司
归还时:
借:其他应付款——XX公司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同意二楼的意见,可以先以你本人的方式借入,只是你个人的行为哦,等公司成立后,有一定的盈利时,你得到你应得到的钱再去还,也是可以的吧

最好以个人的名义借,不要在帐上反映。

二楼说的没错,只能等你挣了钱之后以你个人行为归还这笔钱,尽量别太明显在帐中显露出来。

同意2楼与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