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六年未居住,并且这六年物业给断电,请问我还需要交这六年的物业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7:29:29
2001年,由于我父亲的工作关系,我们家搬到现在居住的小区,所以原先的房子一直闲置。在闲置期间,物业公司给断电,期间六年来一直没有电。

前段时间将闲置的房子卖出,所有手续已办妥,我母亲去物业公司结算物业费。物业公司要求我们缴纳我们家搬走后一个月的未缴纳的水电费及六年的物业管理费。

请问,由于这六年来我们并没有享受物业公司的服务(包括起码的用电),物业公司的要求合理吗?

由于不太懂关于物业管理一类的规定,请各位指点。

交是必须要交的,不过可以和物业商量一下,都6年没住了,应该可以少交一点的吧.

合理,必须交.连一直都没住过得都要交物业费

六年? 你的房子是没有住人,可你要知道是谁在为你的房子做保值升值的工作.虽然你没有住人,这个方面一定要交.
包括你房子的水电,肯定是要交的.因为虽然给你停了电,但是物业的工作并没有因为你一家没有住人,而少做一点点.当然 这六年中 你们可能没有用过水电.我相信水电也不会太多.

如果你们当初没有签定房屋闲置合同之类的文件,你就必须得交.

正如楼上几位朋友说的,物业费确实要交,不过由于物业公司擅自停你的电,你也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你的损失啊~比如因停了你的电造成你不能正常出租而损失了很多租金等等.要和物业公司去谈,擅自停电肯定是违法的.

无论你是否入住只要你和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你就必须按照合同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当然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断电,如果造成你的损失你也可以主张赔偿。

大家都说得有道理,不过我比较偏向大杰刘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