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我是不是犯了求职大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5:58:56
前几天我去了一家公司面试,面了四轮下来给对方印象都还不错,第二天HR打电话过来说要给我offer,可是因为我现在的这家公司也是刚入职不久,我想仔细考虑清楚再决定是否要换工作,所以我给HR回复说可否给我两天时间考虑下,对方答应了。可是第二天我给她再打电话过去说我想好了要加入他们公司时,HR问我为什么之前说要考虑,在面试过程中以及之后就应该做好了决定的,而不是在得到他们意向后还要考虑。鉴于这个原因,他们要再商量两天后再给我答复是否要录用我。
请问我是不是犯了求职大忌呢,我还有希望吗,我还可以做什么补救工作吗?其实我当时完全可以先答应下来然后再考虑的,但是我觉得万一最后不去会给别人的工作带来很大不便,我也不是个出尔反尔的人,结果没想到很顺利的一件事就被我搞砸了。
我不是个相当出色又不可或缺的人才,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还有希望吗,有补救的方法吗?烦请各位大侠最好是HR指点迷津,不胜感激啊!

你是犯了忌讳了,这就是和谈恋爱一样,人家要找女婿,你去应招了,那前提就是你愿意对方。后来,人家答应你了,你讲要考虑两天再答复,那就是你还是心存疑虑,另有想法。那就要问你,当初你为什么要去应聘。对于任何有自尊的女人,当然反感,更不要说一个企业。 有一个例外,你可以这么做,那就是你是一个相当出色又不可或缺。

给他们一个合理的理由,但你表现出了自己的武断,所以对方肯定会慎重考虑的

有的时候要学会变通!任何时刻都是要保护好自己,以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基础才去做一件事情.我指的是在社会生活中,而不是感情中.

如果是我,我就不会录取你.你既然心都没定下来,干嘛还要去呢?

你没错,做人就应该自信,考虑周全。

HR劲头那么大啊,继续表现好点,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