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我要不要再去渭南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2:02:06
女朋友因家里不同意要分手,两个月前的事了,现在接受了家里介绍的男朋友,都可能在一起了。但我还是相信她是爱我的,我想用一切挽回,两个月里我去了两次,第二次她都没去见我,但我放不下,我不甘心,以前她是那样爱我的。我不能忍受她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我受不了,一想起就发疯的痛。要嘛死了,让这不该有的一切都结束.要么回来吧.如是女人,你会怎么想,我不有机会吗.曾哪么爱我,真要让我去死吗.这个奇迹,要我执意等它吗.天要亮了,我要去吗
我怕我亲眼看到她和哪个男的在一起,我不怕马上去死,我不想让她在我心中的样子毁掉.天知道我有多爱她

谢谢,<<死了都要爱>> 我决定去

坚持,一定要坚持

爱情不是一切。
自杀作为一种手段是下下之策。
连自己都不爱的人,怎么懂得去爱人?
你的爱对她来说现在变成了一种负担了,而你还企图用自杀去束缚她,以为她这样就会回来?
假如你真的如此幼稚,你到是去自杀好了。

PS.有过相似的情况。某人说要自杀的时候,我只担心自己会不会上报纸的社会版而已。无论爱不爱,当我决定放弃的时候,多余的感情都只是负担。

既然爱就去啊,象你说的奇迹,不管它是不是奇迹,你都要去!先不说他爱不爱你!!
我感觉你会把幸福,爱,争取回来的!!!!用行动告诉她,她家人!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世态炎凉啊!真是戏子无情,婊子无义啊!

花点时间忘了吧,你已经努力了,可能他已经变心了!

不过,要忘记没有那简单.有一个办法你可以试试,比较有效,那就是全身心投入自己的事业中去,这样就没时间去想她了,长时间下去感情就谈了,痛苦就会慢慢没有了,但完全忘记那可是不可能的了!

爱一个人不一定是要拥有,他过得幸福就好了,摆好心态!

爱是要付诸行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