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否违背婚姻法中的近亲判定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5:49:33
从男方的姑姑的岳父开始算,他有个亲弟弟,此亲弟弟的儿子的女儿,和男方是否违背婚姻法中的近亲判定呢?谢谢~
对不起啊,我打错了,是姑姑的公公

奇怪了,姑姑的岳父,我只听说过了,男的有岳父,女的也有岳父???

可以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我国计算亲等的办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一辈为一代,如与父母为两代,与孙子女为三代;计算旁系血亲时,依据相互间的同源关系确定,如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姊妹和姑表兄弟姊妹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同源于外祖父母的舅表兄弟姊妹、姨表兄弟姊妹也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在我国,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
要计算两人的的亲等关系,要先找出双方的同源直系血亲,再就双方与这一血亲的代数取大舍小。例如,计算己身和堂兄弟姐妹之间的代分,首先找出双方的同源直系血亲为祖父母,从己身上数至祖父母为三代,从堂兄弟姐妹上数至祖父母也为三代。两边均在三代以内,则断定堂兄弟姐妹是自己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

根据这个规则,就需要找到同源直系血亲
而你现在男方跟女方这个根本找不到你们血亲当中的同源共同点啊!!男方只跟你姑姑及姑姑的下一代有血缘关系,而跟姑姑的岳父,你根本没血缘关系,更何况是岳父的弟弟的二子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