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计算月工资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6:44:34
试用期:基本工资:1500,一个月31天,前面一个星期(7天)没去上班,请假一天。
会计给的计算工资如下:
(1500-1500/31)=1161.29
请假:1161.29/20 乘以1=58.11
实发工资:1161.29-58.11=1103元
而我的理解是:1500/26乘以实际上班天数20=1153元
请问哪种算法更为合理,或者还有更合理的符合劳动法的算法?请不吝赐教,万分感谢!
1。按会计最初的思路计算:31天的工资是1500,那么一天的工资是:1500/31=48.387,在这个思路下,工作日和休息日都是有工资的。那么在这一个月31天里,前7天和后来请假一天是没有工资的,剩下的23都有工资,所以工资总数是23个48.378=1112.90
2.请假一天按之前会计的计算要扣58.11,试问这个是一天的工资吗?那好,那这个月实际工作了20天呢,给我的工资不就是:20个58.11=1162.2呢!如果不是的话,难道请假一天扣的工资要比平时工作日的工资还多的话,请假难道还有处罚金的存在?
所以在我看来纵观该会计的算法,都是错误的。

To:lihuikai22:出纳说5月份31天来着,我8号开始正式上班的。

你觉得你们公司正规吗?
为什么前一个星期没有上班呢?是刚刚开始上班吗?
我们公司的工资计算公式是:基本工资/22天*实际出勤天数
如果你们公司是按31天走的话应出勤天数就是31天,不过我认为,一般公司的应出勤天数不是22天或24天就是30天,没有按31天算的.请问如果一个月都是全勤的话,是直接给发1500呢还是也按上面所说的公式算?
这种情况我觉得你可以直接去问问会计怎么算的,要是不行的话就直接找经理谈,只要自己有理什么都不要怕,明白自己的工资计算方式是应该的.

你的计算方法基本正确.劳动法上没有工资的具体算法,你们的会计上过小学吗?--我表示怀疑.不知你们一周休几天?工资计算公式应为:
基本工资/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