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我谢谢!事件的起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3:03:40
前天晚上,我因与宿舍同学一语不和发生冲突,他过来给了我两拳,我因为没有他强壮,鼻子和嘴都被打出血了,当时只觉得嘴里咸咸的,我拿起凳子给了他一凳子,头部被打出一个4厘米的口子,是否构成轻伤害?我因是学生不知该怎么办,望好人可以帮我一把,谢谢!还有,跟据事情起因,我是否应该承担他的全部医药费,而且现在我的鼻子和嘴都肿着呢,鼻子里还有血块,拜托!帮帮我吧!根据轻伤害的标准,头部利器所伤:成年人长8厘米深2厘米,我不是用的利器而是凳子,是否可以构成轻伤害,而且是他先打人在先,不是推卸责任,只是事实,帮帮我,拜托!

应该是构成伤害的,就算他打人在先。不过也可能有人认为是正当自卫吧。
你好强……
还有,这个似乎与动漫无关……

估计...
不知道 得看是谁先吵起来的
而且事件的过错在谁

不过似乎他打你在先 得他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