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1:58:01
甲与乙素有不合,一日甲和乙发生口角,甲拿起一把菜刀,用刀柄(注意:是用刀柄!!!!!!!!!!)击打乙的脑袋,致使乙流血过多而死亡!

在法庭上,公诉人问甲,为什么用刀柄打乙的脑袋,甲说:“当时没想打死他,就是想教训教训他!”

请问甲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WHY?

PS:我的观点是:应该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原因是:1 甲主观上承认他“当时没想打死乙,就是想教训教训乙!”;

2 在客观上,甲如果用刀刃直接砍乙脑袋,乙必死无疑;但甲却用刀柄砍乙,说明他对乙的死亡后果并不是抱有十分希望的。

没学过法律但是我分析了一下很慎重的告诉学法律的宝宝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呵呵
分析原因有4点:1故意杀人谁会用刀柄(不具有最强攻击性)最重要的原因
2既然是打架那么被告的初始想法不会是很直接的杀死对方所以不会用刀刃那会不会是后来改变想法要将对方杀掉不能排除有这种可能(木棒也能致人死亡即使是刀柄)
3被告个人的辩解
4被告打对方的头有一定可疑性
本人的一点愚见 在宝宝面前献臭了有机会咱们讨论讨论

没什么疑问的问题

就案情来说,你的答案合情合理。

不过不排除甲是专业人士,知道脑部的特点,如果甲是脑科医生或者其他可能知道人体脑部那里容易造成死亡的专业人士,那么就可以认定甲是故意杀人.....稍微懂点法的人都会对自己的行为加以掩饰.....

(间接)故意杀人.甲明知道头部为人体要害,而用刀柄击打会造成乙死亡结果,而用刀柄击打乙头部,并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主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故意 ,并实施了对乙头部击打行为,客观上造成乙死亡结果,乙的死亡和甲的行为有因果关系,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刀柄也有可能杀人,虽然甲没有考虑到这个可能性,但是并不能掩盖刀柄能杀人的客观事实`` 嘿嘿``乱说的哈`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同意你的分析

这要看当时的情况,打了一下就打死了了那应该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打了一下还再继续打没有停,有可能就是故意杀人,他应该是成年人了吧,明知自己行为的后果会有什么危害,为什么就照着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