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财税字第001号 是否还实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1:17:20
财税安{1994}第001号中关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是否还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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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一规定,国家并没有明令作废,但明年起就开始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条例了,何况要进行减免税的申请,必须书面向税务机关申请,由税务机关审核后决定是否减免,具体是减征还是免征,也由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政策执行.所以你还是打电话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