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退房产生的额外费用该由谁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4:04:23
我在一处租了个单间,当初说租3个月,可签合同时,由于我可能住不长,所以只签了一个月,并且注明如果住不满一个月,则按天收费。并且和二房东说明,这一个月内,如果他找到能够接替我的人,我可以马上搬走住我朋友家。
实际上只住了5天,退款时,二房东说由于我提前搬走,产生了很多额外费用,包括电话费、印制的材料费、别人帮忙的劳务费,共计80元,还有让我承担一天额外租金。
反正押金都在他手里,我不答应条件他就不退我押金,没办法只好答应了。虽然钱不算多,可我想问明白,这些钱是否该由我出?如果不该又我出,我是否还能要回这部分钱?

如有合同 那好办?找相关部门可以要回,没有合同的话白搭

\不过话说回来了:你就上找了相关部门那些乱七八糟的手续费还不够你要回来的钱的支出了.所以说不值!现在这社会 没有白吃的午餐要人家做事你得钱.
你自己算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