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发500台的货发了501台多的一台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5: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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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因此,可以按原单价接受,也可以拒绝接受,但应当通知。
2、如果没有支付多出一台的价款,也没有通知对方,直接据为己有,属于不当得利,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返还。

发货数量超过了合同数量,属于对合同的修改。
在双方都明确多发了一台的情况下处理方式可以是退回或按照那500台的单个价格付款等方式。
如果收货方不认可多收了一台,那作为发货方就要寻找证据证明,确实是多发了一台,对方也确实多收了一台,可以要求退回或者支付价款。

如果双方事后达成协议,属于合同内容的更改,按约定履行;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多出来的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