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死了,女婿能够代位继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5:56:52

不能。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才是代位继承人。被继承人子女的配偶不是代位继承人。也就是说只有女儿的子女才能代女儿继承外公、外婆(北方称姥姥、姥爷)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10021.htm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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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唯一有可能获得继承权的原因是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不能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必须是该女儿的子女

同意杨文战的说法,比较全面

不能

恩,杨文战的说法具有法律意义.

杨文战的说法,比较合理˙˙主要赡养义务,代位继承必须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