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来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4:48:40
告诉法律从哪个时候开始生效的?为什么会产生法律?
人们对发律的种种了解!!

法律具有社会性,它生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为人类发展服务。“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法律恰恰是适应利益调节的需要而产生的,法律的变化和发展根源于利益关系的变化发展,归根到底根源于人们利益要求的变化和发展,法律制度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制度。人类社会有两个领域,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法律产生于这两个领域,特殊的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构成市民社会,普遍的公共利益的总和构成政治国家。法律初现于市民社会,当私有制产生人们从物物交换发展到商品交换,生产、交换、销售、消费在人们的生活、工作中无时无刻不发挥作用。而在生产、交换、销售、消费这一环节中往往会出现不诚信、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为杜绝或是遏止这一环节出现的问题,维护各阶层人们的利益,社会生产必须用一个具强有力的工具加以约束人们的行为,这就为法律的产生提供了经济和社会基础,契约刚开始成为约束各个人的工具,成为了法律产生的物质载体,一个个契约慢慢有机的结合积累,法律也随之出现于市民社会,任何时代的历史活动都是由无数单个的具体个人的社会活动构成,个人作为历史活动的主体是整个社会历史活动主体,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说过:“河水不会河源倒流,人们不会逆着利益的浪头走。”当无数单个的具体个人的利益聚合在一起的时候,为避免利益间的冲突矛盾,维护公共利益,就需要一个代表普遍社会利益的权威出现,这时契约便使一个顺应历史,人民需要的国家——一个代表普遍公共利益的并具强制执行力的组织及其组织规范提供了产生的条件。通过人们相互间的契约定立,国家变孕育而生,国家要对这一个社会起到管理、调控和稳定,就必须有具约束限制性的工具来规范人们,这时国家与他的人民之间就必须形成一种契约关系,即我制定,你和我都遵守的契约关系,久而久之就形成一种规范,一种法律,这就是生于政治国家的法律。
不管上述我所提到的法律是产生于市民社会或是政治国家,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便是法律是人类在人类社会生活、工作等活动中相互定立契约而产生的。

呵呵,法的起源可是法律本科学生学习《法理学》才研究的问题啊。

说个大概吧。
首先,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上,马克思主义学者和其他的学者、或是古人认识上是有本质区别的。
比较有代表性的非马克思主义观点中,我认为最重要的莫过于契约学说
就是认为人类在进入政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