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样算是诈骗犯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5:48:38
我一朋友,经人介绍做工程,该公司负责人称自己是某建设项目的投资方,投资200个亿到惠东某高新科技园,目前有2个亿的启动资金已经到位,现正在招承建商。于是,我朋友在这个项目上来去花了几万块的应酬费用(这些费用都是项目负责的经理索要的)。后来证实这个公司的资金跟本就没有到位,惠东方面已经跟该公司解除了合作关系。
现在该公司已经解散,人去楼空,是他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还是索要费用的项目负责人是诈骗行为?
能起诉或是报案吗?
具惠东方面消息,该负责人利用这个职位向很多家建筑公司索要过大笔金钱。少则几千,多则几十万,已经遭到几家建筑公司的投诉了。另外,该项目的协议已经签下来很久,但该公司直到目前一分钱到没到惠东的帐上。

似乎不是诈骗行为。因为诈骗罪首先要明确对方在开始就是想占你这几万的便宜,根本没合作的打算。但是根据你说的情况,对方和那公司还是有协议的。所以不好说是诈骗。。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