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25年的农民工,说不要就不要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4:53:26
我的家乡,有个农民工,在79年的时候,由当时的公社推荐到才在那里办业务的电力公司上班,意思就是发展那里的农村电网,他就这样一干就是25年,才去就是每月有几元钱的补助,到后来拿了110几元的补助,2003年,就不要他了。这时候 他就不服了,因为25年后的他已经老了,结果是劳动仲裁、和一、二审的法院都又用了同一个理由,就是他没有与该公司签劳动合同为理由,判他败诉,他就此问题咨询了很多的律师,律师们都认为他输的很冤,但是他们无能为力。律师们说,根据劳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认为他就不应该败诉,但是败诉了。

到高级法院去~

这就是法律,哪里是以事实为依据。只是以法律内为准绳。我认为这种特例应该有特殊的处置。不然怎么体现三个代表精神。

难道就不能炒人吗?

再告 弄轰动一点儿 有没有什么法律援助

法律也是在人性的基础上建立的,再告...
我就不信了....
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