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砚斋和曹雪芹同是雍正时期的人么?他是曹雪芹的同窗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2:27:42

关于脂砚斋的身份,红学界主要有四种说法:(一)作者说;(二)史湘云说;(三)叔父说;(四)堂兄弟说。这些都是针对脂砚斋和曹雪芹的关系而言。
“作者说”。此说经不住推理,最难成立。在脂批中,多次出现“余二人”,“作书人”,“批书人”语式,作者与批者界限分明,其为两人无可怀疑。又如果这是作者的“狡猾笔法”,则批者亦即作者便成了自写自夸,人格低下,显可见之。只从一部《红楼梦》中所流露出的精神思想来看,“空”念驻于心,溢于言的作者怎肯自掌其嘴。而那种”接蓠倒著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的高傲洒脱,狂放不羁的文人形象也不断不容许自己行此不堪之举。此说最大的根据“作者作书时的心里,旁人怎得知”(俞平伯语),无疑是把脂砚斋当作普通的阅评者,忽略了他与曹雪芹之间的亲密关系。

“史湘云说”。周汝昌先生从脂批中挑出若干条类似女子语气的批语,遂认定脂砚斋是女性。如庚辰本第二时六回一条行批:“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黛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同回宝玉一句“多情小姐同鸳帐”惹恼黛玉,其旁行批云:“我也要恼”。周先生认为“断呼非女性不合”,“又是个女子声口”。事实上,曹雪芹创作过程中,就无不设身处地为书中人物立言行事,是女子则拟女子“声口”,是小人则仿小人语气,是粗人又没村粗之言,林林总总,不一而拘。批书实质上无异于著书,同样需要投身书境,将自己相关情绪感受逐一批泄,至会心得意处,己口不足慨叹,便惜他人,从又一角度立场以求淋漓。同时,周先生以甲戌本第二回的一条行批“先为宁荣诸人当头一喝,却是为余一喝”作据,以为“脂砚斋不在宁荣诸人数中”,但定是书中一重要角色。由此进一步推定史湘云最为适合。

“叔父说”。此说所据主要有二。其一,清人裕瑞在《枣窗闲笔》中记:“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叙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书删改至五次......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又“闻其所谓‘宝玉’者,当系指其叔辈其人,非自己写照也。”两句皆从“闻”字开头,应是引用当时一种较为流行的观点,并非从他舅父明义,明琳处听来,所以作不得确证。这种“闻”更曾一度引起人们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