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自己的出行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1:36:13
阳谷紫石街开发建设仿古步行街,我所住家属院有一排半房子在拆迁范围内,我们原来有一胡同和垃圾池也予以拆除。胡同、垃圾池属于公共设施,在我们住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单位原领导给卖了。现在要搞建设了,我们的路口要给封住,被改成T字型道路,道路给留的很窄,紧急情况下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根本就开不进来。我们的房屋都是属于私人所有,证照齐全。我们有权维护我们的出行权吗?我们要求开发商留给我们+字型路口,能得到法律支持吗?赔偿款是单位收的,我们有权让其退还开发商吗啊?

1.有权,是相邻权,是必须的权利,原属物权的一种,在这也可以如此理解,是相互之间必须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2.首先和开发商协商,协商不妥可直接上诉
3.在第二点中也可将单位和开发商一起告上,其中单位侵犯了你们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