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是房东先违约?还是我先违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9:07:14
我和房东当初在合同上签订的是1年合同,房租分半年交一次,押金500元一次交完。上个月是我租房的第4个月,我有个妹妹出差经过,我让她临时住了1天,正好碰到房东,房东非说她是长期居住,坚持要改合同,让涨房租,要把押金涨到3000元,还让我再续签一年的合同。后协商未果,我再不想租房东的房子了,到9月就是半年满,我想半年满了就不住了,但房东仍不同意,不退押金且非要按他的意思涨房租和押金!房东每日打电话来的口气非常恶劣,我该怎么办?我在里面应负什么的责任,房东呢?

谢谢!
合同时当时并未说只准我一个人住,只明确了按时交纳租金和押金和其他不损坏物品之类的,他现在又要求改合同,他是不是违约?

那个房东是哪个幼儿园逃出来的!已经签了合同,一年期限,500押金。现在租给你了,你在不破不损房屋的情况下,你有支配居住权,那是你用钱和房东换来的权利。你还要做好人负什么责任啊。他退又不退非要你涨,他可以说你不按合同半年想走人你也可以说他不按合同要涨价啊。愿不愿意随他,不愿意,500押金交那不退就不退,住下吧,住到他满意为止,前提就是,房租也别付了——

同情,出门在外,难啊!半年满了就快走吧,别的都不要想了.
如果合同没有明文规定你不能留宿外人的话,你是无过错的,是房东挑事.
此地不宜久留!

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购申请仲裁,这是要两人都同意到同一仲裁机构才行.你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这房东真不讲理.房子租给别人.管人家怎么住,不要搞坏你的东西就行了.真晕.你们合同中应该没说只让你一个人住吧.

这点小事不用大动肝火,先稳着他,等租到半年自己在走,大不了500押金不要了。为了500元去什么仲裁,法院没有必要,不仅金钱,精神都受不了。
三十六计,走为上!

上楼说得很对,我也遇到过这种事情,当时也想着就在那住,但我遇到的那个房东更可恶,他把水电都停了,怎么住下去。后来没拿到押金就走了,幸好只有300元。

我租了你的房子并和你签定了合同我就有对房屋的依法使用权。在合同为到期就涨价就是他伪约违反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