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请问各位大仙:交付给对方保险公司自己的“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算"结案"么?双方不用签字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0:31:20
交付给对方保险公司自己手里的“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算结案么?结案是不是应该双方坐在一起签字后才行?
事情是这样的:我爸爸骑车和一个出租车司机相撞骨折,我拿着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去出租车公司索赔(他们给自己的保险公司),当时仅发生了手术费,我打印了费用清单交给那个公司经理,他又让我把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了,我把原件给了他并在交接清单上用手写上。当时我问他之后发生的还能赔付么,他说5万以内都行。
时过一年,我爸爸现在可以拄着拐杖走了,估计不会有太多费用发生,我想把这一年的治疗费给他们然后结案,可是他们说案已经结了,因为我把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给了他们就算结了,可是结案是不是应该双方坐在一起签字才算呢?我该怎么办呢?摆脱解答我的疑问!多谢!

一般双方交通事故如果有人伤的,要等伤者出院才能结案,结案时不需要双方签字,你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就算是结案你也不用给对方,因为这是你的法律依据,如果伤者有后期费用的,结案后一样可以向保险公司或对方索赔,你这种情况只有先到处理事故的交警队了解一下情况,交警会教你怎么做的.

第一,当时处理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日后的治疗问题,把后面的钱先要回来,否则在交警调解时就不同意签字
第二,对方的车辆保险是在第三者保险的范围内赔付的,收益人是车主,保险公司不会直接和你发生关系,也不会要你签字的
第三,简易处理认定书应该一式三份,对方手里也有的,不应该再问你要。
第四,如果金额不大的话,算了